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纲要
第一章总则
1.目的
◦ 规范不良事件管理流程,保障患者安全,提升医疗质量。
◦ 建立非惩罚性报告文化,促进系统性改进。
2.依据
◦ 《医疗质量管理办法》《患者安全目标》《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》等法规。
◦ 医院等级评审标准(如三甲评审条款)。
3.适用范围
◦ 全院医务人员(含医、护、技、药、行政、后勤、实习生、进修生等)。
◦ 涵盖医疗、护理、药品、设备、院感、后勤、信息等所有领域。
4.术语定义
◦ 不良事件: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、与诊疗活动相关的、非预期的、可能或已经造成患者伤害(包括生理、心理损害)的事件,或虽未造成伤害但存在潜在风险的安全隐患,涵盖已发生的错误、接近错误(未遂事件)及系统漏洞导致的风险情境。
◦ 非惩罚性原则:对非故意、非重大过失的报告者免于追责。
◦ 分级标准:采用 国家卫健委医管所不良事件分级分类标准。
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
主体 | 职责 |
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| 审批制度;监督执行;决策重大改进措施。 |
质控科(牵头部门) | ▶ 制定 / 修订制度▶ 组织培训与宣传▶ 数据汇总分析▶ 追踪改进闭环▶ 年度评审优化 |
科室安全管理员 | ▶ 本科室事件初审▶ 督促整改落实▶ 传达制度要求 |
医务 / 护理 / 药学等职能部门 | 按事件类型牵头根因分析(RCA)并制定改进措施。 |
信息科 | 保障报告系统稳定运行,优化上报流程。 |
第三章事件分类与上报流程
1.事件名称类别
◦ 护理安全事件:在护理活动(如给药、监护、基础护理等)中发生的、与护理操作直接相关的非预期事件,可能或已造成患者伤害(如跌倒、压疮、护理操作错误等),或存在潜在护理风险的情形。
◦ 医疗安全事件:在诊断、治疗、手术等核心医疗行为中发生的非预期事件,因医疗决策、操作规范执行偏差等导致患者伤害(如误诊漏诊、手术并发症超出预期、治疗方案错误等),或暴露医疗流程漏洞的情形。
◦ 医技检查事件:检验、影像、病理、超声等医技科室在检查过程中,因设备故障、操作失误、结果判读偏差等导致检查结果错误或延误,影响诊疗决策或患者安全的事件(如检验标本污染、影像报告错误等)。
◦ 药物事件:涉及药品处方、调配、发放、使用等全流程的不良事件,包括用药错误(如剂量错误、给药途径错误)、药品不良反应(非预期严重反应)、药品质量问题、储存运输不当等,可能或已造成患者伤害的情形。
◦ 器械安全事件:医疗器械、耗材在采购、验收、使用、维护等环节中,因器械故障、性能异常、使用不当等导致患者伤害(如植入物失效、设备漏电),或存在潜在风险(如灭菌不合格)的事件。
◦ 医院感染事件:在医院内发生的、不符合院感防控标准的感染事件,包括患者间交叉感染、医务人员感染、多重耐药菌爆发、消毒灭菌不合格导致的感染等,超出预期感染防控范围的情形。
◦ 职业暴露事件: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接触病原体(如针刺伤、黏膜接触传染病患者体液)、化学物质、放射性物质等,存在感染或健康损害风险的事件,需遵循暴露后处置规范的情形。
◦ 输血事件:在输血申请、配血、核对、输注等环节中发生的不良事件,包括血型错误、输血反应(非预期严重反应)、血液质量问题、输注操作失误等,直接影响输血安全的情形。
◦ 信息安全事件:医疗信息系统(如电子病历、HIS 系统)因黑客攻击、系统故障、操作失误等导致患者信息泄露、数据错误或系统瘫痪,影响诊疗连续性或侵犯患者隐私的事件。
◦ 行政其它事件:在医院行政管理过程中(如流程审批、资源调配、制度执行等)发生的低效或失误事件,虽不直接涉及诊疗,但影响医院运行效率或医疗服务协调性(如耗材供应延误、审批流程卡顿等)。
◦ 公共安全事件:医院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(如火灾、地震、极端天气、群体性聚集等),威胁患者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或医院正常秩序,需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形。
◦ 后勤事件:因后勤保障(如水、电、气供应,设施维护,环境清洁等)不到位导致的事件,影响医疗环境安全性或诊疗活动连续性(如停电导致手术中断、地面湿滑未处理等)。
◦ 治安伤害事件:医院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事件(如盗窃、人身伤害、医闹等),对人员人身安全或医院公共秩序造成损害的情形。
◦ 其他事件:上述类别未涵盖的、与医院运行或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,确保不良事件管理无遗漏的兜底类别。
2.事件分级分类
严重程度分类 | 给患者造成损害的程度 |
Ⅳ 类事件(隐患事件):未发生不良事件 | A 级:环境或条件可能引发不良事件 |
Ⅲ 类事件(无后果事件):发生不良事件,但未造成患者伤害 | B 级:不良事件发生但未累及患者 |
Ⅱ 类事件(有后果事件):发生不良事件,且造成患者伤害 | E 级: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暂时性伤害并需进行治疗或干预 |
Ⅰ 类事件(警告事件):发生不良事件,造成患者死亡 | I 级:不良事件发生导致患者死亡 |
3.上报要求
◦ 原则:自愿性、保密性、非惩罚性。
◦ 途径:
▪ 信息化系统(首选,支持匿名 / 实名)
▪ 紧急电话(危及生命事件)
▪ 电子表单或纸质表单(备用)
◦ 时限:
▪ Ⅰ~Ⅱ 级事件(严重伤害):立即口头报告 + 24 小时内系统上报
▪ Ⅲ~Ⅳ 级事件(轻度 / 未遂):72 小时内上报
第四章事件处理与改进流程
关键环节说明:
• 根因分析(RCA):Ⅰ-Ⅱ 级事件必须启动,由职能部门牵头,45天内完成。
• 改进措施:明确责任人、完成时限、验证标准(如流程修订、培训强化、设备更新)。
• 反馈机制:
◦ 向报告人反馈:7 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进展(保密原则)。
◦ 全院警示:季度分析报告公示典型案例及改进成效。
第五章数据管理与保密
1.信息管理
◦ 建立专用数据库,实现:
▶ 事件分类统计
▶ 趋势分析(科室 / 类型 / 等级)
▶ 闭环率监测
2.保密要求
◦ 报告人信息保密处理,未经许可不得泄露。
◦ 分析报告仅用于质量改进,不作为处罚依据(故意行为除外)。
第六章培训与考核
1.培训机制
◦ 新员工:岗前培训覆盖制度要点、上报流程。
◦ 全员:每年至少 1 次专项培训(含案例分析)。
2.考核指标
◦ 科室:上报率(≥15 例 / 百床 / 年)、闭环率(≥90%)。
◦ 个人:纳入绩效考核,奖励主动报告者。
第七章监督与持续改进
1.质控科职责
◦ 每月发布《不良事件分析简报》。
◦ 每季度向医院质量委员会汇报制度运行情况。
2.制度评审
◦ 每年修订 1 次,结合:
▶ 法规更新
▶ 系统运行问题
▶ 改进措施落地效果
第八章附则
1.本制度解释权归质控科。
2.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旧版制度同时废止。
配套文件清单(需同步制定)
1.《不良事件分级分类标准细则》
2.《不良事件报告表(信息化 / 纸质模板)》
3.《根因分析(RCA)操作指南》
4.《改进措施追踪验证表》
5.《安全文化宣传手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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